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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考試院 民國114年01月24日 考臺銓一字第11407000121號
考試院令:修正「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內政部消防署」、「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三內政部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空中消防隊籌備處」,名稱並修正為「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內政部消防署」、「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 、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三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 、港務消防大隊」,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