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法規
考試院 民國115年01月30日 考臺銓一字第11507000201號
考試院令:修正「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四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名稱並修正為「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四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五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名稱並修正為「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五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六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各總隊」、「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六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名稱並修正為「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六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七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