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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銓敘部 民國112年03月01日 部法一字第11255416671號
銓敘部令: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於民間機構任職,上開任職範圍包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且毋須經權責機關(構)同意或備查;惟各該專業管理法律另有禁止規定者,仍應依其限制為之